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集團紀委多舉措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監督檢查,確保疫情防控工作責任落實。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集團紀委書記盧剛任組長、紀委綜合部部長許茂林任副組長,集團紀檢監察部門、各事業部、二級集團、直屬公司有關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疫情防控工作督導檢查組。
二是制定督導方案。根據市紀委《關于對疫情防控工作開展督導檢查的方案》要求,結合集團實際,制定集團疫情防控工作督導方案,明確督導內容,提出工作要求。
三是開展專項監督檢查。1月29日,集團紀委書記盧剛帶隊對集團所屬餐飲住宿企業疫情防控工作進行了監督檢查;1月30日,集團紀委組織人員到所屬企業濟南市軍糧供應站、濟南市工程咨詢院等單位對疫情防控工作、值班值守情況、公車封存情況進行了現場監督檢查。檢查中,對發現的單位值班人員防護警惕性不高,接待外來人員未佩戴口罩;有的單位體溫檢測儀尚未配備到位等問題及時進行了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