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團紀委組織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學習市委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建立干部澄清保護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掌握文件精神。
紀委書記盧剛提出,集團全體紀檢監察人員要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建立干部澄清保護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文件規定。對黨員干部的信訪舉報要嚴格按程序依規依紀依法調查核實,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紀為準繩,既不放過腐敗分子,也不讓遵紀守法、擔當作為的黨員干部蒙受不白之冤。對經調查核實確屬誣告陷害舉報行為的,一方面要嚴肅處理誣告陷害人,另一方面要及時對受到誣告陷害、誹謗的黨員干部予以澄清和正名,消除負面影響。以此進一步調動和激勵廣大黨員干部職工干事創業積極性,營造鼓勵擔當、寬容失敗、容錯糾錯的良好氛圍。